對于稅收優惠政策,每個企業主以及公司會計都應該熟知。但由于企業主與會計的工作繁忙原因導致,很多政策不能及時的了解到,總會因此錯漏一些優惠政策,今天邦邦企代賬就給大家講解一下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要點。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支持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財政部、稅務總局近日聯合發布《關于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6號),明確相關優惠政策。稅務總局發布《關于落實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6號),對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征管問題進行明確。
1、政策內容
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年應納稅所得額,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不超過100萬元,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2、享受主體
符合財政部、稅務總局規定的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企業:
1)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
2)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
3)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
需要注意的是:企業設立不具有法人資格分支機構的,應當匯總計算總機構及其各分支機構的從業人數、資產總額、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依據合計數判斷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
小型微利企業無論按查賬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繳納企業所得稅,均可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3、辦理程序
小型微利企業在預繳和匯算清繳企業所得稅時,通過埴寫納稅電報表,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提示:小型微利企業應準確填報基礎信息,包括從業人數、資產總額、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國家限制或禁止行業等,信息系統將為小型微 利企業智能預填優惠項目、自動計算減免稅額。
4、申報要求
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統一實行按季度預繳。按月度預繳企業所得稅的企業,在當年度4月7月、10月預繳申報時,若按相關政策標準判斷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下一個預繳申報期起調整為按季度預繳申報,一經調整,當年度內不再變更。
5、執行期限
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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