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郎發布的新歌《羅剎海市》,一經發布,就引起了火爆的反響,7月底的全球網絡播放量已達 80 億次(目前很可能已破100億),甚至有消息稱它打破了吉尼斯世界紀錄。正所謂人紅是非多,歌紅是否自然也不少。就在今日,通過查詢得知,已經有人將“羅剎海市”注冊為商標,并申請了多個類別,包括服裝、鞋帽、玩具、餐飲等。邦邦企代賬為您講解“羅剎海市”被搶注為商標,這種行為算不算侵權?
據企查查顯示,“羅剎海市”已被北京一家傳媒公司和上海一家珠寶公司申請注冊商標,申請時間分別為2016年4月、2019年7月,國際分類為教育娛樂、科學儀器、珠寶鐘表。其中,該傳媒有限公司申請注冊的教育娛樂、科學儀器類商標已于2017年6月完成注冊;而珠寶公司申請的珠寶鐘表類商標已被駁回處于無效狀態。
《羅剎海市》原是清代小說家蒲松齡創作的文言短篇小說名稱。法治網研究院注意到,除了“羅剎海市”,北京那家傳媒公司還成功注冊了“聊齋·羅剎海市”商標。
那么這種行為算不算侵權呢?對于這點,《法治日報》律師專家庫成員、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師事務所陳瑤律師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作者的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的保護期不受限制”和第二十三條第一款“自然人的作品,其發表權、本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的保護期為作者終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的規定,蒲松齡作為《羅剎海市》的作者,其對《羅剎海市》的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的保護期不受限制;但其發表權、復制權、發行權、出租權、展覽權、表演權等權利的保護期則截止于蒲松齡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根據著作權法的相關規定,作者對作品享有著作權是有保護期限限制的,以“羅剎海市”申請注冊商標,未造成對《羅剎海市》的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侵害的,則不構成商標法所述的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
商標的搶注真的是屢禁不止,希望有關部門能夠加強對商標的侵權,保護相關人員的合法權益。 當然,如果您想要注冊商標,也可以選擇邦邦企代賬。
邦邦企代賬是一家專門從事商標注冊、工商注冊、財稅代理、稅務疑難等問題的公司,如果您有相關問題,可以與我們合作或咨詢, 邦邦企代賬期待您的到來。